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监事会认为,监事根据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年度薪酬,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部分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额度为310万元,分别为材料采购80万元,仓储物流费用220万元,房屋租赁10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工作独立性、专业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4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2,283.6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2,283.64万元。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53名,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另有2名激励对象因被提名为监事候选人已自愿放弃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其余4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并为本次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432,000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潘吉庆先生、武雄晖先生、王建忠先生、刘洪月先生、刘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安广实先生、范永明先生、张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旭光先生、耿欣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1.潘吉庆先生简历如下:潘吉庆,男,1969年出生,西北轻工学院陶瓷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7月至2001年6月在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设计院任职,2001年7月至2002年2月筹备设立创导科技,2002年3月至2016年11月历任创导科技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4年9月任北京英泰世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5月至2018年1月历任奥德维纳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2007年7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富尔维纳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4月至2016年9月任重庆奥福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重庆奥福董事长,2014年7月至2022年10月任德州奥深执行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上海运百董事,2009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奥福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奥福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稀土催化创新研究院(东营)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蚌埠奥美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江西奥福董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8月任安徽奥福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21年8月任奥福环保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长。
2.武雄晖先生简历如下:武雄晖,男,1976年出生,东南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9年7月至2006年8月历任昆明新高原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部门经理,2006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昆明禾瑞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富尔维纳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经理,2008年11月至2010年5月任贵阳高新博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任云南本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总经理助理、德州奥深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21年10月历任奥福环保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11月至今任蚌埠奥美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江西奥福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奥福环保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安徽奥福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王建忠先生简历如下:王建忠,男,1970年出生,武汉工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8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员工,2000年1月至今历任北京创导工业陶瓷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长;2002年1月至今任北京海普斯建材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北京创导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3月至今任内蒙古星光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浙江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7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
4.刘洪月先生简历如下:刘洪月,男,1966年出生,北京工业大学无机材料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9月至2001年10月历任北京大华陶瓷厂技术员、车间主任,2001年11月至2002年2月筹备设立创导科技,2002年3月至2016年11月历任创导科技副总经理、董事,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创导科技监事,2014年4月至今任重庆奥福董事,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奥福有限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蚌埠奥美董事,2015年3月至今历任奥福环保董事、副总经理。
5.刘坤先生简历如下:刘坤,男,1969年出生,安徽大学分析化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8月至2014年3月任蚌埠市公安局检验室主任,2016年9月至2020年9月任重庆奥福经理,2014年9月至今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蚌埠奥美董事,2020年7月至2022年2月任江西奥福董事。
6.安广实先生简历如下:安广实,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省蚌埠粮食学校助教、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安徽省内部审计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20年9月至今任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担任奥福环保独立董事。
7.范永明先生简历如下:范永明,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0年至2008年,任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至今,为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曾任无锡新区管委会、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先后担任中电集团58所,中航工业614所、无锡地铁集团等近二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任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8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45)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998)独立董事,现任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500)独立董。